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涉及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内容。户口、落户、户籍制度改革再度成为热门话题。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这意味着未来随着人口跨地区和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如果迁移到一个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那么落户过程将完全无障碍,无条件在当地落户并且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福利。一般县级市至少人口在40万以上,地级市人口至少在300万以上,县级市、县城等地级市以下的中小城市迎来变动或分化,有的随人口迁入而不断扩大发展,有的则可能随着人口流失而萎缩。笔者认为,对于有着婚嫁购房落户或子女教育需求的农民工群体在当地县城或县级市落户将不受限制,可谓大大的利好。
《方案》提出,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这意味着地级市将迎来一定程度的人口扩容。目前全国共有21个城区常住人口大于500万的城市,其中如昆明、济南、大连等落户零门槛,如郑州、哈尔滨、沈阳、西安等城市只需要中专学历就可落户。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对于生活在大城市但为户籍所苦的人群而言,无疑是个大礼包。《方案》强调在未来的积分落户制度里,要逐渐把实际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所占有的权重大幅度提高,相应削减其他积分落户条件的要求。比如,以前落户时会强调教育程度,若将教育程度的要求降下来,对于教育程度不是很高的群体将非常利好。此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也将加快超大特大城市外来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有网友评论,新《方案》的受益者莫过于那些在大城市拼搏奋斗多年却因种种原因而未能落户的人群;同样受益的还有在城市务工的“新市民”,如流动大学生群体、农民工群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可谓顺应了民心民意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
笔者认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本质在于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促进与户籍相关联的一系列福利制度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适龄劳动力已成为支撑未来经济发展的珍贵资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留住人才、扩容人口,促进城市的生产力、消费力和生命力是大趋势。
当前城市人口红利消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必然。据统计,全国15-64岁的适龄劳动人口总数连续五年减少。适龄劳动人口增量趋缓,各地只能进入争夺存量的阶段,于是各大中型城市开始纷纷抢夺青年人。除了劳动人口整体减少之外,人口老龄化也日益突出。上海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超大型城市,上海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占比23.4%,且呈上升趋势。北京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9.6%,预计到2035年北京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30%。据2021年统计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18.7%,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加快。
当前我国城市福利包括就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社保与户籍相关的福利等,也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就业机会、信息、环境和文化氛围等公共福利。一般大城市各种福利明显优厚,对人口往往具有虹吸效应,以至于中小城市即便放开户籍也难以吸引人才,汇聚人口。激活中小城市活力,或将成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也将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共同富裕步伐的根本举措。
事实上,城市各种优厚福利的背后是财政支持与相关政策的辅助。因此,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人口涌入城市后必然会加大财政等资源的投入。此次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或许意味着县级市、县城等中小城市将迎来多重发展机会,或许也将成为未来的投资新方向。(作者 何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