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邵群)据市人社局消息,2022年姑苏乡土人才能工巧匠项目申报近日启动,截止时间6月30日。

据悉,申报认定为能工巧匠类姑苏乡土人才包括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从获评当年起共3年,培养周期内,将分别给予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最高10万元、6万元、3万元培养资助额度,培养资助按实际情况申报,每年申报1次,第二年拨付资金。

其中,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25年以上从业经验,技艺技能在行业内领先,对乡村经济发展和富民增收起到重要引领作用,并应符合后述条件之一:具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等相当层次和水平;作品被国外著名博物馆、国内一级博物馆收藏,或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在行业内处于领军水平;其他掌握绝技绝活,对传承技艺技能、推动乡村振兴贡献特别突出的。

市人社部门提醒,已获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参评范围。已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获评培养对象的,不再重复设立能工巧匠工作室。禁止同一人员及项目重复申报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其他类别,一旦发现,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项目资金使用按《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系列实施细则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与已获得的市级各类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培养周期内,人才离开苏州或符合其他限制性条件的,停止拨付相关资助。

当年获评的培养对象申报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当年1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往年获评的培养对象申请自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培养资助申请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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