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昨天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相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相城区国考断面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空气质量两项主要指标连续三年实现“双提升,双改善”。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相城区3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8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地表水环境优于III类水比例为87.5%,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相城区PM2.5浓度均值29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首次“破3”达到“2”字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2021年,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6项污染指标中,臭氧污染负荷最大,其次是PM10;声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建成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一般),各测点达标率为84.6%。建成区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各测点达标率为100%。
去年,相城区扎实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累计完成重点区域涉VOCs企业整治、天然气低氮燃烧改造等大气环境治理重点任务2082项,支流支浜整治、河湖排口排查、工业污染防治等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1216项;对在线监控815套设备实施例行检查,实施预警412家次,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1起,该案已处罚29.92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用电监控发布预警信息103家次,用电监控处罚3次,共计处罚金额9万元。
环境执法方面,2021年,相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5000人次,检查企业1700多家次,立案处罚156件,罚没逾2615万元,责令停产整治7件,对30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先后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件,公安机关已抓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人员7名,其中1件违法排放废水案被省厅选入第一批十大典型案件;7件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案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