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管有明 通讯员 周丰)“多亏了办案人员的耐心解释,我们愿意撤回复议申请。”近日,在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街道网格调解员的调解下,姑苏区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认识到其复议诉求的不合理性,并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准确选择了合适的维权途径。

姑苏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宏明介绍,为了更好地审理案件,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减少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办案人员在这起行政复议案件中,就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中立评估。同时,办案人员还以评估报告为参考,并通过属地街道行政纠纷化解网格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最终在案件受理阶段就化解了纠纷。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案件的化解不仅让他感受到了姑苏区复议机关实施法律的力度,更实实在在体会到了法律的温度。

2021年5月,姑苏区印发《姑苏区关于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办法(试行)》,构建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四部门联合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保障、城市管理、房屋土地征收等方面复议案件的调解,通过召集多部门参与协调、主动邀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当面会见、阶段性进展电话及时沟通等方式,在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引导当事人达成合议,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实施近一年来,共召开行政纠纷协调会议7次、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18次,电话沟通协调26次,成功实现调解和解16件,占结案数的43.2%,比上年度提高了11.6个百分点。

“在全面实施‘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复议机关还探索将中立评估机制运用到行政纠纷化解中,引入中立的第三方律师团队对案件的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可化解内容及方式进行分析,出具中立评估报告。同时,行政机关结合评估报告,为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纠纷化解方式,并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促成行政复议案件的和解。”杨宏明表示,中立评估机制施行以来,姑苏区行政复议机关共出具中立评估报告8份,在教育管理、城市治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纠纷化解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姑苏区共尝试开展调解和解32件,数量超过2019年与2020年的总和,调解和解开展比例也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与审理结案的案件平均60天的审理期限相比,以调解和解结案的复议案件平均审限明显缩短,仅为31天。

下一步,姑苏区行政复议机关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继续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和,提升群众在每一个个案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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