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惠玉兰)据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消息,该局与常熟市检察院近日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双方就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合作机制,共守绿水青山“江南福地”。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个“环”“检”联动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两部门将建立常熟市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磋商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开展研讨交流,增进理解;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环保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之间的有机衔接;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保障市民合法环境权益为合作目标,双方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环”“检”紧密联动,产生“1+1>2”的效果。

近年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持续指导乡镇开展诉前磋商及生态修复,2016年以来已完成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9件,其中6件进行了诉前磋商,相关创新做法被最高检发文表彰,初步形成了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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