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大市和完备产业体系的背后,凝结着千千万万劳动者在苏州的奋斗和努力。从2020年起,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成为苏州目标,每年都发布相关政策。
4月13日,苏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苏州市农民工工作和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工作要点》,继续以深入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为统领,推出20条新举措,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和技能提升,切实保障农民工各类合法权益,积极提升为农民工服务举措,分层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农民工等各类劳动者“就在苏州”、首选苏州、建设苏州、爱上苏州、融入苏州。
那么,《2022年苏州市农民工工作和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工作要点》回应了哪些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又释放了哪些吸引就业创业、优化人力资源的政策红利?
“就在苏州”就业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服务选项更丰富
苏州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高端人才引领,也离不开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支撑。苏州如何打造成为劳动者最被关爱最能融入最能成长的城市呢?
《2022年工作要点》把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第一位,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落细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坚持壮大国有机构和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健全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推进劳务协作交流机制共发展,多措并举拓展劳动者就业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跟踪监测。统筹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日”等品牌化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研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完善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政策,着力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支持各地加强农民工创业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劳动者创业合理融资需求。建设各类创业创新园区、星创天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农民工利用电商就业创业。鼓励本市失地农民、退捕渔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提档升级“就在苏州”就业服务平台,推动与“江苏省智慧就业云招聘平台”嫁接合作,提升对农民工就业服务精准度。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发展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求职信息对接。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利剑行动”。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不受侵犯,劳动关系更和谐
外来农民工在苏州的就业及生活状况如何?他们在市民化进程中碰到哪些困难?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于2021年四季度对全市700户农民工家庭开展动态监测调查。
调查显示,在苏州工作的外来农民工中,外省农民工占比高达71.4%,本省其他市农民工占比为22.9%,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比最大,为54.3%,其次为建筑业,占比11.5%;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占比为33.2%,主要从事居民服务、修理服务、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侵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模式,推动产业行业和乡镇(街道)三方组织机制建设,推动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农民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最低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推广应用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措施出台后的情况跟踪,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联合监管和长效沟通机制,督促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用工责任。探索出台各行业新业态企业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形态的协议样本,维护平台就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维权“一窗式”服务,落实法律适用、财产保全、执行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等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畅通农民工工资维权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加强工会、商(协)会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强化部门联动,严惩重处欠薪违法行为。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生活环境更宜居
调查显示,农民工市民化还面临一些困难,比如,教育文化水平偏低,就业发展受限;“五险一金”覆盖率不高,农民工权益保障还需加强,业余生活以上网看电视为主。
《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大力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扩大居住证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覆盖范围,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市教育局牵头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优化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加大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力度,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结合“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积分入学办法,让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救助。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深化实施“爱心暑托班”“暖冬行动”等关爱项目。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教育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法律宣传等服务。开展“法润江苏·情暖民工”专项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市农民工办牵头统筹做好农民工和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农民工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做好常态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记者 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