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

码上议事厅主持人

刘争

飞线充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我市多地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在整治过程中,一些小区充电位置不足,规划不合理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期码上议事厅,我们根据市民的投诉,走访了私拉电线、充电位不足等问题比较集中的几个地方,将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以期从源头上治理飞线充电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吴中西路285号

住户私拉电线充电 社区加强巡查管理 也在寻求长效措施

清明小长假期间,有市民向“码上议事厅”栏目反映,吴中区吴中西路285号小区,有住户屡次从楼上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督促整改。

4月6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小区居民称:“的确有飞线充电的情况。”据介绍,清明节前下了几场雨,小区一些地方积水,大家担心乱拉电线会有危险,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收走了部分插线板。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长桥街道龙城社区了解情况,社区网格员前几天刚在吴中西路285号小区处理了一起飞线充电投诉。

“前几天,居民反映有人从3楼拉电线下来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我们拆掉了该户居民私拉的电线,并要求物业做好安全巡查工作。”

对于居民反映的有住户屡次飞线充电的问题,社区党委书记许英直言,辖区内多个老小区都有类似情况,由于老小区内缺少可供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库,飞线充电现象短期内并不好解决。社区在加强巡查管理的同时,也在想办法新建充电桩,盘活充电资源。“我们社区的水香六村、龙西路271号等小区已经新建了电动自行车库,飞线充电乱象得到了很大的缓解。”目前,社区正在总结经验,争取从源头上消除飞线充电乱象。

花园街和商城大街

私拉电线改善明显 需谨防疫情后反弹

吴中区花园街和商城大街上有不少餐馆。此前,有市民向“码上议事厅”栏目反映,一些餐馆向顾客提供插线板,用于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到现场走访,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当街充电,非常危险。主持人当即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吴中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赴现场查看后,责令店铺经营者收回私拉的电线。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集中充电桩处充电,不可飞线充电,放置区域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城管执法人员说,像这种当街充电的现象非常危险。“我们会加强巡查,整治私拉电线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4月8日,主持人到现场回访。此前,400米长的花园街上,记者看到过七八辆电动自行车当街充电。现在街边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虽然停了很多电动自行车,但并没有飞线充电的情况。整条商城大街上也没有人私拉电线,道路畅通无阻。据附近的商家介绍,在花园街与石湖东路交叉口,有几座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此前破破烂烂,“无人问津”。近期,充电站被重新维修,可供一些人充电。

还有一些商家表示,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各个餐馆还未开放堂食,很多人不需要在餐馆门前充电。“堂食开放后,情况可能会不一样。”对此,城管执法人员表示会继续加强巡逻。主持人也会持续关注相关情况。

幸福里小区及周围街区

飞线充电得到改善 但缺少充电桩成新问题 社区已协调处理

吴江区幸福里小区及周围街区,此前飞线充电的情况比较严重。经各部门联手整治,相关情况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近日,该小区居民向“码上议事厅”栏目反映,飞线充电乱象整治后,小区充电位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不少业主无处充电,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4月3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到现场走访。该小区54幢业主李女士介绍,该幢地下车库只有1单元和3单元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像我们住在2单元的,过去充电很不方便。”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记者没有进入小区,但在小区门口,不少业主都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位比较紧张。还有业主反映,有人实在没地方充电,就把电动自行车推到家里去充。

随后,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到三里桥社区,社区居委会随即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原本没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后应业主要求,在地下车库中规划了一些。原本打算根据业主的反馈采取下一步计划,目前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落实。等疫情告一段落,物业会联系有关公司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主的意见酌情增划充电区域。

恒达清水园小区

公共车位加装充电桩 一些业主提出异议 供电公司已给出回复

近日,有市民向“码上议事厅”栏目反映,高新区恒达清水园小区,有人在公共停车位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少业主提出质疑:租用公共车位是否有权对其进行改造?

4月3日,“码上议事厅”主持人到现场走访。王先生是该小区3幢的业主,据他介绍,该幢楼1单元门口临时车位上,先后有两个车位进行充电桩施工。车位是在小区公共区域施划的,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说这些车位一年一租。为什么个人租了一年,就可以对全体业主共有车位进行改造?”

对这两个车位进行改造的是苏州供电公司。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供电公司根据客户申请至现场勘查核实,在与客户、物业三方确认现场接电方案后开始施工。申请材料包括客户与物业车位租赁证明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电动汽车拥有证明、经物业确认同意申请人安装充电设施的相关材料,符合供电公司关于个人申请充电桩的资料要求。

那么,供电公司的行为是否合规呢?根据《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拥有固定车位(车库)产权或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的居民可以申请建设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申请人必须为车位(车库)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在同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同一车辆仅可申请一个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文件对申请及安装的步骤、程序有明确的规定。业主可向小区物业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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