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苏州市政府采购“成绩单”出炉,全年节约资金近25亿元——

近八成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

日前,苏州市财政局公布了2021年度苏州市政府采购“成绩单”:全年采购规模超331亿元,节约资金近25亿元,近八成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

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2021年,该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规范政府采购秩序,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提升。

公开招标占主导地位,采购更规范透明

数据显示,去年,苏州市政府采购规模331.64亿元,节约资金24.89亿元。

从采购内容看,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规模分别实现70.15亿元、88.27亿元和173.22亿元,所占比重为21.15%、26.62%和52.23%。

从采购方式看,公开招标占主导地位,占采购总规模的79.05%,采购方式更加规范透明。全年共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公告13668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3254条,全市全年专家参与采购项目评审47664人次,在苏州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达260家,比2020年增加54家。

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去年,苏州市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各项具体政策,引导采购人在采购预算编制中设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在采购计划填报中限定相关金额以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范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明确银行及企业操作细则,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数据显示,2021年,与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60.72亿元,占比78.62%。

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坚持推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数据显示,去年,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4.55亿元,比重达到93.68%,环保产品采购额为7.67亿元,比重达到91.94%。

此外,苏州还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脱贫地区产业发展,2021年在财政部组织搭建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完成订单数量5696笔,采购金额达2840.26万元。在江苏省省内重点帮扶县(区)消费帮扶产品“鲜丰汇”平台采购订单数量492笔,总金额413.86万元。

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位列全国第六

在去年公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的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列全国第六。苏州财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主动作为、创优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提升。

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秩序。要求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明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措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采购人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开展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坚决取缔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并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在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效率方面,编制《2021年苏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厘清集采机构业务界限;加强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出台《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电商记分考核办法》,规范网上商城定点电商的履约行为;按季公告各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组织评审专家签订诚信承诺书,落实评审专家线上入库须知教育,强化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等。(记者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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