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苏州法院共筑大运河司法保护屏障的事例,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2019年,江苏省高级法院在我市姑苏区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张家港、常熟)及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共12个区、县(市)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姑苏区法院充分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优势,严厉打击涉大运河各类犯罪行为,有力守护大运河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

近年来,全市法院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与文化带建设的司法保护与姑苏古城保护相融合,依法打击涉大运河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强化涉及大运河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文化遗产、遗址遗存保护等环资案件中相关特殊元素的保护;开展“古街水巷巡回庭”系列活动,设立首个古城大运河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站,在大运河展示馆设立大运河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助推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建设。

全市法院在积极开展司法合作的同时,与行政部门建立联合保护机制,与省渔政支队和苏州吴江、吴中、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司法助力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记者 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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