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函)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昨天,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提倡市民在特殊时期以“网上办不见面,非紧急不现场”的原则办理医保业务。
据了解,目前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和信息变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大病保险补偿,以及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等事项,可通过与人社、卫健委、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或系统自动发放实现待遇,参保单位及个人一般无需申请办理。
此外,医疗定点机构查询、药品库查询、诊疗项目查询等查询类事项和零星报销、生育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医保转移接续、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经办类事项,市民可通过苏州市医保局官网或“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不见面”查询或办理。
市医保中心提醒,确需至现场办理业务的市民,请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提供近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采集证明,并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