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好干坏,“红黑榜”里亮亮相;有无改善,“进步奖”里见分晓。近日,昆山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考核机制,被纳入国家行动方案。
12月5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正式向社会公布,该方案中第七项“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到:“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这意味着昆山为全国农村环境整治输出了新经验。
2019年,昆山制定出台《昆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每月对自然村、每季度对行政村、每半年对区镇公示“红黑榜”,在11个区镇、143个行政村、760个自然村掀起“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新热潮。同时,建立整治系统和巡查App,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区镇、行政村、自然村发出整改督办单,并全程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整治考核得分排名结果将纳入区镇年度目标考核,与村干部年终百分制考核报酬直接挂钩。
昆山还推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步奖”评选,对列入“红榜”行政村村干部予以10万元奖励,对列入“黑榜”行政村村干部进行扣减奖金、诫勉谈话,甚至免职,做到“奖得心动,罚到心痛”,该政策也在苏州全市予以推广,并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2021年4月,昆山又对“红黑榜”考核办法进行改进优化,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考核优化方案》,进一步强化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
“红黑榜”考核办法实施以来,昆山有效发动群众带头参与村庄环境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获评国务院“2019年度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荣誉,并在全省首批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销号。2019年、2020年,昆山还连续获得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一等次。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昆山将持续放大“红黑榜”机制效应,高标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高质量打造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区,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朱新国 占长孙 通讯员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