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2021年度广州市河湖警长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全市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湖警长,目前共1409名。今年1-10月,累计立案侦办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水域公共安全、妨害水域社会管理等三类刑事案件382宗,破案331宗。“河长+河湖警长”治水护水模式为实现广州市“长制久清”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后盾。

创新推行河湖警长制,开展铁腕治水

近年来,广州市全力推进落实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有能”,全市水环境质量已取得质的提升,极大地提升了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市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升至71%。市统计局近期对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黑臭水体治理”有成效的市民占比最高,达86.2%。2021年,16个暂定国省考断面中15个稳定达标,389条一级支流中354条已经消除劣Ⅴ类,广州碧道规划和实施项目荣获世界景观建筑大奖、国际景观奖,公安机关更有1名河湖警长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广州治水工作仍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局面。主要体现在违法排污存量依然较大,死灰复燃时有发生,“散乱污”场所、涉水违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仍要持续加强;河长移交河湖警长有关涉水违法犯罪线索数量较少、质量不高;河长与河湖警长有关出海口涉洗沙洗泥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打击较少。因此,各部门、各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解决涉水河湖突出问题,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河长制、河湖警长制“有名”“有实”“有能”,加快建设造福羊城市民的幸福河湖。

广州市水务局局长龚海杰在会上提到,广州治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并达到“长制久清”,累计建设碧道821公里,治理后的河湖呈现人水和谐美景,中心城区也能欣赏到白鹭成群。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河湖警长和河湖警长办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

2020年,广州市正式启动“河长制+河湖警长制”,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河长+河湖警长”组织体系,采取每河(湖)段配套一名河长及一名河湖警长,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湖警长体系,协助对应的河长开展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发挥公安打击涉水河湖违法犯罪的威慑震慑作用。接下来,要坚持对河流湖泊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切实把加大刑事执法力量作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打击整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充分发挥河湖警长的优势。

再接再厉,打造全国一流治水利剑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棠在会议发言中对广州市公安局未来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阐述——要进一步加强河湖警长在水域治安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水域安保维稳、环境污染打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一河(湖)一策”治河机制。各级河湖警长要积极配合河长制有关巡河工作,专门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巡河方案,并且严格落实河湖警长巡河工作。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解决,建立相关应急机制,有力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

二是继续强化河湖警长对涉水域刑事案件的综合打击作用。对于发现的非法偷排、违规直排的个人与单位,各级河湖警长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对于珠江航道出海口存在的非法洗砂洗泥犯罪行为,各级河湖警长要高度重视、提前预判,积极对接河长办等有关行政部门,争取工作主动,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水上巡、岸上查”的体制优势,做到“以岸控海”,坚决防止非法洗砂洗泥行为在我市做大成势。

三是加强水上救助工作。对于水上人员落水、夏季野泳导致人员伤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意外事故,各级河湖警长要积极开展水上人命救助训练,强化舰艇操作培训,落实相关溺水风险排查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的“救生圈”。(记者 汤文诗 通讯员 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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