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建局公布了2021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名单,共有26个项目入选,包含道路广场6个、建筑小区12个、公园绿地7个、河道水系1个。

据了解,2016年苏州入选江苏省首批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由此开启了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通过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全主体参与、全范围保障、全流程覆盖、全要素统筹、全维度支撑、全链条带动的海绵城市建设“苏州模式”。为了进一步高质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经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全市共申报项目55个。根据专家评审资料和现场检查,评定梁丰路(东环路—园林路段)海绵化改造工程、金筑街海绵改造工程等26个项目为2021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断向全域推进、向纵深发展,努力探索改善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强化水安全、弘扬水文化的协同模式,力争将我市建成平原河网城市“城水共生”的典范,谱写新时代海绵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苏州篇章。(记者 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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