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便于全国审计机构对问题提前介入

一条“昆山建议”被写入新审计法,将大大提升全国审计机构特殊情况下的工作效率,实现问题提前介入。近日,昆山市审计局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发来的感谢信,信中对昆山市审计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表示感谢。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对照相关条款时,昆山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徐开盛看到修正草案第四十条第一款提出“审计机关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但结合日常工作经验,一般“特殊情况”多指比较紧急的情况,如果一层层走流程呈报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不仅周期较长、耽搁时间,而且容易让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

2020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昆山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建议可以直达国家立法机关。今年6月,昆山市审计局接到了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开展意见征询工作。昆山市审计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昆山审计工作实际,积极配合昆山立法联系点组织各方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汇总梳理了30条建议呈交给国家立法机关。

其中,徐开盛建议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让审计机关可以提高反应速度和服务效率。由于贴合实际,且具有很强操作性,最终该建议被国家立法机关认可,相关内容在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二条中予以体现。

“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审计机关操作的灵活性和审计权威性,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昆山市审计局副局长孙玲表示,也因此,国家立法融入了昆山审计经验。

据悉,近年来,昆山市审计局多个项目连续被江苏省审计厅、苏州市审计局评为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和优秀两统筹审计项目,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了不少有价值、接地气的立法建议。(记者 朱新国 占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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