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验收只有7个多月,昨天,苏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扩大)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晓东出席会议,并对苏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再部署、再推进。

会上,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苏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总任务已完成78%;纳入考核评估的4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完成82%,提前完成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今年内完成三年改革总任务70%的全国统一要求,接近完成江苏省今年内达到80%的目标要求,在全省走在前列。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国企改革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上已取得重要突破。截至今年10月底,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比例达100%,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超过83%。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全省第二批混改试点、苏州海格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参照“科改示范企业”做法实施综合改革工作。目前,我市逐步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会议还指出,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进展不平衡、结构不平衡、质量不平衡问题。

唐晓东要求,各相关单位应正视问题,狠抓落实,进一步激发改革动力,提高改革质效;要完善国企改革行动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考核督查,找准找全问题,攻坚改革重点和短板弱项,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革总任务80%以上,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记者 韩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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