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昆山记者 占长孙 通讯员 刘珺)日前,昆山市周市镇司法所在开展执法监督的过程中,通过案卷评查发现,一起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法律适用存在错误的问题,立即向执法机关制发了撤销相关执法文书的建议书,建议其重新搜集证据,精准选择法条,规范执法流程。相关执法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审查研究,并采纳了上述建议,向当事人送达了撤销通知,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也提高了行政执法公信力。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针对行政执法中易发的“关系案”“人情案”及“权力任性”风险,昆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执法监督职责履行,努力打造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市镇两级执法监督体系。这也是全国首个加强区镇一级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意味着昆山率先实现执法监督职责向区镇的有效延伸。
围绕各区镇基层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7大板块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昆山市司法局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激活11个区镇司法所一线执法监督功能,实现执法监督工作市级部门和区镇政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评,探索形成“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区镇政府”齐抓共建的“1+3+11”多维监督模式。
找准“发力点”,才能打好“精准战”。昆山还健全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规定、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规定、法制工作联席会议等系列制度,紧扣“案件登记、审批、处理、法制审核、结果公示、案卷归档”六大关键环节,配套编制行政执法监督明细表,确定5大类48项评查指标,实现市镇两级执法监督标准统一、内容具体明确,为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新手操作指南”。同时,建立市镇两级联动的“全流程”执法监督机制,精准提升基层执法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