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记者昨天从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苏州海警局执法办案队日前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将健全联勤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海洋和渔业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这标志着我市海上执法合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将成立联系小组,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全面共享生态环境方面政策、规划、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长江太仓段及沿江地区各类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工作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苏州海警局对发现的陆源污染物排江等涉嫌违法行为,将及时通报太仓生态环境局。案件移送时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依法先行采取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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