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太仓首席记者 顾志敏 见习记者 周哲)“上午向太仓海关申请,下午就收到了3600多元的船舶吨税退税,工作效率非常高。”近日,太仓海关为一艘外轮办理完吨税退税手续。据了解,此次退税工作系江苏省首份巴拿马共和国籍应税船舶适用优惠政策退税。

船舶吨税(简称“吨税”)是海关对外籍船舶航行进出我国港口时完成的代征税种。如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块的条约或协定的应税船舶,将享受优惠税率。

近日《海关总署关于巴拿马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发布,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6年7月19日,巴拿马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8月15日起按照优惠税率缴纳,5月17日至8月14日较优惠税率多缴纳的吨税税款,企业6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后予以退还。

太仓港作为江苏省第一外贸大港,国际航行船舶往来密集,其中约三分之一船籍国注册地为巴拿马共和国。太仓海关第一时间对涉及的船东和代理开展广泛宣传,确保企业知晓政策相关规定,同时为申请退税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企业只需在办公室轻点鼠标提交资料,海关审核完成后就能办理退税。

据初步统计,太仓海关此次共将办理巴拿马共和国籍应税船舶适用优惠政策退税总额达110万,让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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