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三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开辟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基层特点的社会治理新路径,确保到2025年实现党建引领下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基本形成多元规范、有效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一体运行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实施意见”立足苏州实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综合施策、改革创新4个原则,突出自治的基础地位、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教化功能,明确3个方面9项主要任务。围绕以自治为核心,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突出抓好“两委干部”和“村(社区)党员”两个关键;深化议事协商,推动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说事议事平台;激发自治活动,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专职、社会慈善资源互动联动机制,推动民主管理。围绕以法治为保障,加强社会重点领域的法治供给,深入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深化平安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依法治理。围绕以德治为引领,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道德典型,示范带动村(居)民崇德尚法、向上向善,推动规则养成。(记者 王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