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健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制度设计、过程考核、结果运用全周期管理体系,提升综合考核的目标引领和结果驱动效应。
聚焦顶层设计,优化“三项机制”。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完善考核委领导、考核办统筹、牵头单位推进、责任单位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创新“1+4+N”成员单位工作运行模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改进差别化评价机制,出台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级机关部门专项考核文件,合理设计考核类别及加分项目;明确定性指标差别化打分办法,限定差别化率,拉开分值差距。优化联动考核机制,整合公众评议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一次会议解决两类考核事项。
聚焦责任压实,制定“三项清单”。制定目标位次责任清单,被考核部门(单位)对照上一年度条线考核排名,明确追赶超越目标,清单式细化争先进位举措。制定市领导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分工,细化市领导综合考核工作督导清单,市委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督办。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对照省、泰州市考核指标,细化任务分解,进行清单式交办,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细化落实。
聚焦督导结合,抓实“三项管理”。注重过程管控,实施调度式管理。实施“月提醒、月分析、月统筹、月推进”,每月提请分管市领导召集责任部门,开展指标分析过堂和综合调度。对指标排名掉队或靠后的相关责任人,由市考核办实施约谈,或联合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压缩督查频次,推行清单式管理。制定《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明确督查检查的内容、范围对象、方式方法等,并要求在督查前15个工作日备案。坚持以导促行,定期举办省高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会,通过现场指导、把脉问诊,找准问题症结,理清解题思路。
聚焦结果运用,落实“三个挂钩”。与等次评定挂钩,确定四个考核等次,对考核结果处于第三、四等次的单位,差别化核发年终一次性综合考核奖励。与奖励问责挂钩,设立“三十佳”先进单位和高质量发展“综合奖”、“单项奖”、特别贡献奖,对考核评定较差的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与干部选任挂钩,对综合考核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使用上给予倾斜;对考核结果连续为较差等次或排名末尾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和相关班子成员予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李波 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