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大秋)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为规范我市财政专项监督工作,提高我市财政监督工作质效,该局研究制定了《苏州市财政局财政专项监督工作规程》。

据介绍,《规程》明确了财政专项监督的实施主体,从“制定计划、查前准备、实施监督、交换意见、复核审理、处理处罚、立卷归档”7个方面,规范了财政专项监督每一个环节的程序和行为。

在省条例中明确的“财政检查”“财政核查”两种专项监督方式基础上,《规程》第一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了苏州市财政局创新监督方式“监督调查”的适用范围和流程,旨在通过灵活运用财政检查的各种方式来开展监督调查,形成依据充分、内容详实、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监督调查报告,为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财税制度、合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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