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链条保护,江苏要出“大招”了!9月26日,《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主要发展指标已位居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在会上介绍,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急需破解,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条例(草案)》明确,将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商业秘密、重点商标、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
《条例(草案)》表示,公安机关应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线索的发现、甄别、预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员制度,推行调查令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和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经其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
《条例(草案)》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知识产权维权机制,不得对权利人依法维权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者障碍。(记者 李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