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
苏州是“鱼米之乡”,水产养殖业在繁荣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苏州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带领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推动苏州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观看了浦江源太湖蟹生态养殖示范园宣传片,听取了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及2003年《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渔业系统着力推动渔业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依法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促进渔业生态环境修复,有力推动了渔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51万亩,水产品总产量16万吨,渔业一产产值101亿元,不仅有效保障了市内市场供应,还有效促进了渔(农)民收入增加、农业农村经济繁荣。2020年以来,对5077艘渔船、9839名渔民实行退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94起,没收违法渔获物2万公斤,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4起,为长江“十年禁渔”打下良好基础。
陈振一指出,自“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在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他强调,渔业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富裕的重要方面,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渔意识,加大“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依法压实渔业监督执法责任,深入贯彻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要注重政策扶持,实施好养殖水域规划,提供必要的土地保障,落实好退捕渔民的安置补偿,进一步强化渔业生产权益保障。要夯实产业基础,健全完善科技兴渔支撑体系,持续推进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强化地方特色水产品种源基础,进一步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发展。要强化渔政力量,推动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的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人防+技防”水平。要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保护渔业水域生态安全,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党组成员周旭东,秘书长李永根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蒋来清到会作汇报。(记者 朱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