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级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机制

日前,苏州市审计局与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苏州市级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项目安排、协同实施、结果运用、信息互通等12个方面,明确了市级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项目协同方面,三方在拟定年度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项目计划、检查项目计划时,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合理统筹安排;每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一至二个专题,按照统一工作方案,整合国家审计人员、外派专职监事、企业内审人员等力量共同组织实施;对审计和国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三方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沟通,发挥职责优势,实施联合督办,共同推进整改,合力做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在信息互通方面,三方及时通报上级有关审计和国资国企监督方面的最新政策及要求,以及市属国企改革、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定期会商、交流年度合作思路和重点,研讨分析市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合作开展有关国资国企重大改革、创新国资监管方式、促进国企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共同提出对策措施。(记者 大秋 通讯员 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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