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合力解决水生态突出问题,提升水生态和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

协作机制遵循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协调联动、预防为主四项基本原则。常熟市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涉湖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检察机关坚持有限介入和最后救济的原则,发挥协调督导职能。双方密切协作,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同时,强化舆论引导,立足职能开展以案说法、涉河湖案件公开听审等活动,宣传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规范,宣传河道、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为确保协作机制执行到位,常熟市河长办和检察院同步建立了信息共享、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工作联络员等7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在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方面的作用,助力美丽常熟建设。(记者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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