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切实做好资金统筹保障,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6.1亿元助力太湖生态岛建设
安排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今年上半年已累计拨付资金6.1亿元;安排1.43亿元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保障,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苏州财政部门安排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
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苏州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政策措施创新、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
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今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引入水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助推我市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总体目标;持续推进省级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考核工作,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安排受偿资金和连续达标奖励2423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提升重点断面水质、促进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的积极作用。
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保护优先、管控为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保障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土壤污染修复能力建设等项目;推进土壤资金审计有序进行,发挥以审促管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
苏州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认真落实《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关于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计划10年内市级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生态补偿资金30亿元(2021年至2030年),截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计拨付资金6.1亿元。
市级财政支持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推动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对减排的激励约束作用。
市级财政协同推进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坚持水岸协同治理,今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积极开展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工作,增加湖泊自净能力,推动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和水质持续改善。
安排资金1.43亿元,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
在支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苏州财政部门健全完善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安排资金1.43亿元,对水稻田、湿地村、水源地村、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实施补偿,落实湿地村、公益林的新一轮提标扩面和吴江区市级承担50%补助。
支持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资金保障,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支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绘制,安排规划编制测绘项目资金6476万元,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规划编制,积极谋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记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