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近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委、妇联正式会签印发实施意见,推行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
《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案件要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办理,涉案未成年人为女性的,应优先安排女性合适成年人到场,并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要落实未成年案件办理“一次询问”原则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公安机关受案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证据,并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施,对询问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确保一次询问、高效取证;还明确要整合最优资源同步开展综合救助,指定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开展诊疗服务,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必要心理干预,并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力度。
据了解,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已入选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示范项目。目前,全市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8个。(记者 王小兵 实习生 吴莹 通讯员 黄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