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21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乡镇(街道)占比原则上应分别不低于60%、40%、20%。并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

《通知》明确要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建设,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乡镇(街道)的覆盖范围。至2025年底,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苏中、苏北地区要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记者 季宇轩 实习生 周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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