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个专章。强调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兜底性和支柱性作用,首次明确民政部门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部门。围绕新任务,经市政府同意,苏州市将于近期在原苏州市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升级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由3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据悉,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总结、推广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未保法》特别是第九条对民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市民政局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处处长石波涛表示,我市将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推动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目前各市、区正在筹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张家港市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已率先完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工作,成为全市第一个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张家港乐余镇、锦丰镇也完成了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设置。
据了解,全市18周岁以下户籍未成年人有130万,其中困境儿童1.1万余人。近年来,全市民政部门积极作为为困境儿童撑起了保护伞。自2009年建立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政策以来,我市连续12次调整保障标准,目前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2640元、2280元,居全省领先地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的60%、80%统一提高到100%。去年7月1日,我市首次将重病、重残儿童纳入生活保障政策范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惠及全市3147名重病、重残儿童。同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规定全部纳入实时医疗救助范围。
去年6月1日,我市开通了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全天候24小时受理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儿童心理问题疏导等情形。开通至今,累计接到350多个电话,其中,对11例高、中危案例立即分门别类开展工作,对3例涉及未成年人性侵的第一时间向公安和检察机关报警,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对家庭暴力、自杀风险的,通过社工介入,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家庭指导等服务,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石波涛表示,通过儿童救助保护热线“一站式”平台处理,及时地帮扶转介,从而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的问题。
此外,为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我市在已高标准完成70个镇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基础上,计划今后3年实现全市所有镇(街道)至少建一家儿童“关爱之家”,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有机结合,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提供服务平台。目前,全市共有54个社工组织积极参与到儿童社会工作中,与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紧密协作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随着《未保法》的修订,也对相关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记者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