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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更好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我省的《若干措施》对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三个方面11条贯彻措施,有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在我省加速布局。《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立足乡村实际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农村地区居住比较分散、群众大多习惯居家充电,本着方便群众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县乡企事业单位、乡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地布局公共集中式充电站,同时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在居住地安装自用充电设备。    二是贴近群众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考虑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实际需要,鼓励县(区)加强政企联动,推动性价比高、实用性强的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车型下乡,开展购车赠送充电设备、充电优惠券等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三是着眼安全便利使用加强建设运维服务。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后期使用和充电桩运营维护,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进一步下沉维修服务渠道,加强农村维保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确保群众使用舒心、维修便利、充电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加速布局,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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