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潘洁)记者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对界定原料用能范畴、夯实统计核算基础、衔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统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作出部署。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相关产业稳步发展,原料用能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加快夯实能源消费统计中原料用能数据基础,在“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我国能源消费实际情况,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能保障。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项目,也不是为相关产业发展“敞开口子”。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从政策符合性、程序合规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不放松项目准入要求。同时,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意味着原料用能可以无限制、无效率地使用,节能审查、节能标准等仍将对原料用能消费提出要求。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