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8月30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4年开始 实施具有江苏特点的全省统一命题 ,通知中提到推进考试评价改革方面。

推进学校考试管理改革。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苏教基函〔2021〕33号)要求,注重发挥考试在诊断学生学习情况、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以及以分快慢班为目的的“分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深化中考改革。坚持中考“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定位。加强研究与规划,形成具体方案,自2024年开始,实施具有江苏特点的全省统一命题办法。

优化课程设置方面

1.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开设“劳动”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各学校要在保证劳动课程课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推动劳动教育的整体实施,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劳动的统筹,利用班级卫生、宿舍卫生、包干区、食堂志愿服务等渠道,增加学生的劳动实践,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出力流汗”;要对学生在家庭中的日常生活劳动进行必要的规划,与家长一起,提高学生家庭劳动的教育品质;要对学生在社区和校外实践基地中的志愿服务性劳动、体验性和实践性的生产劳动,进行课程化的设计和实施,全面提高劳动育人的质量。

2. 小学一至六年级,继续开设“科学”“道德与法治”课程,2022学年、2023学年使用现行教材,2024年秋季学期自起始年级开始使用修订后的教材。

3.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要严格落实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加强学生综合性、跨学科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可分散安排,也可以相对集中安排。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课后服务、兴趣小组活动等的统筹实施,提高课程整合水平。

4. 2022年秋季学期继续在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总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自小学三年级、初中七年级开始,将现有“信息技术”课程调整为“信息科技”,使用修订教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