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江苏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突出重大风险环节,加强会商研判,提前筹划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要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的安全生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服务指导,针对疫情防控特殊要求,预防在先、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对接,积极帮助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生产设施和厂房等进行再检查再排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因疫情隔离导致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不在岗的,督促企业及时调整补充。
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各项安全要求,逐一摸清高危行业企业停开工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认真编制复工复产专项方案并组织论证,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前设备设施等各项安全检查,加强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复产计划统筹协调开车进度,严禁赶工期、抢进度,盲目冒险开车。
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安全,严把安全关、质量关,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和人员居住场所安全管理,做到以安全促生产、保发展。
要切实加强危险作业行为管控,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确因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一律按照最高等级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范措施。
要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依托风险报告系统,综合研判工艺设备、管理水平和风险隐患,评定企业风险指数,确定重点执法对象;紧扣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等,确定重点执法事项;综合采用飞行检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开展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