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时有发生。2022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带来的一份建议便与此有关。他建议,参照严重超员和严重超速入刑的规定,将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纳入《刑法》,对驾驶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货车超限超载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超限运输车辆长时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迅速下降,出现爆胎、刹车失灵等问题,驾驶员难以在有效时间、有效距离内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多方联合开展百日攻坚、实施超限超载查处“天网行动”……近年来,经过全面综合整治,江苏交通运输的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不过,从近两年全国道路运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看,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依然是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根源之一。
研究表明,时速50公里的货车,超限率达到100%时,制动距离和危险系数增加80%。此外,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超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也将大幅缩短公路的使用年限。据研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公路路面的损坏增加40%,一辆超载2倍的货车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正常车辆行驶16次。一条设计使用年限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限超载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寿命将缩短约80%,以一般等级沥青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12年到15年为例,实际使用寿命仅为2年到2.5年,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
陆永泉表示,从国外治理严重超限的经验看,已有部分国家通过立法规定了相应刑责。如韩国对严重超限车辆驾驶人或强迫驾驶人超限运营者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美国对严重超限的驾驶人可判处1年以上监禁。从国内看,严重超限超载入刑已有实践。2016年,上海中环路高架货车超载事故后,相关企业的经理、调度员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5年、2年,两名司机因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分别被判3年、3年6个月。
因此,他建议,参照严重超员和严重超速入刑的规定,将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纳入《刑法》,对驾驶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他还连续两年提出支持江苏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的建议。建议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对江苏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继续给予支持,就建设苏州机场、南京马鞍机场军民合用进一步调研论证,争取早日纳入国家规划。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交通厅厅长陆永泉:建议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