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印发《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原标题:江苏子女3岁前夫妻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来源:江苏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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