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系统解决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江苏专门出台《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月1日起,这一规定正式实施。

【部分小区仍存消防安全隐患 需加强监管】

3月1日上午,记者跟随消防人员来到南京部分小区检查,发现存在电动车随意停放、废弃物品随意堆放等情况。事实上,类似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在少数。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五年间,全省共发生住宅类火灾三万六千多起,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问题较为普遍。江苏近80%以上的消防举报投诉,都与业主、业主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人等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有关。

【明确消防主体安全职责 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新实施的《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聚焦老百姓身边的消防安全问题,明确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器材;在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协调采取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潮汐停车等措施,保障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针对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定》明确,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避免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并赋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管理权限。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陈文杰说:“我们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巡防,发现了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或者是疏散通道有堆放杂物被堵塞了,他(物业)有责任要把它清理掉。如果他采取了措施以后还没有解决问题,可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由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来进行一定的处理。”

《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特别是街道社区及公安、消防、燃气、电力等相关部门,包括业主及物业公司在内的各消防主体安全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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