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你家的猪肉看起来为什么这么新鲜?”在市场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通过使用“生鲜灯”照射的猪肉和蔬菜,显得格外新鲜。在美妆界,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美颜打光”,而现在在市场上的农产品生鲜销售领域,这种现象也屡见不鲜。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京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认真学习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工作要领。

8月7日,记者跟随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闸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的问题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肉类、禽类等生鲜商品中发现4家商户使用生鲜灯。

执法人员向商户宣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劝导商户更换灯具,共计更换了15盏“生鲜灯”。这一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记者也了解到,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宣传,使新规深入人心,同时组织工作人员,不间断进行巡查,杜绝“生鲜灯”卷土重来的情况发生。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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