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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11日),镇江扬中警方公布了一起最新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7月6日凌晨1点多,镇江扬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到油坊村阳泰南江排涝站东侧200米处,发现有人在此处蹲守,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下车前往查看,此人正在放网捕捞江鱼,立刻将其抓获,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化名)于7月5日22时许至7月6日1时许,在此处外江内使用5口地笼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其中有长江绒鳌蟹苗、黄鳝、小杂鱼、青蟹,合计2.28千克。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自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捕”行动以来,扬中公安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想引领下,立足公安机关职责职能,强化显性用警措施,加大巡查执法频次,持续开展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结合“百警进万家”等活动,积极会同渔政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渔宣传,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警方提示:违法放置“地笼”,不仅威胁了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而且还将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污染河道,大大降低水流速度,阻碍河道行洪排涝,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此外,进行捕捞水产品活动一定要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禁违规特别是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袁雅茹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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