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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燕波 陈怡) 近日,溧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本月起,提高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945元执行,对分散供养并符合条件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城市特困人员实行差额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2023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即每人每月1326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为重度/中度)、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确定,分别为每月1500元/900元、342元、200元。
公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43元提高到2858元。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94元提高到22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