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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债务困扰了我很久,今天终于全部解决了,不背债的感觉真好”。何某某拿到《自动履行证明书》后激动坦言。今天(3月31日),记者获悉,这是常州天宁法院继去年向民营企业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后,又向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何某某个人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据了解,本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23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常州天宁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某寄送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材料。何某某按传唤时间到法院接受询问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陈述其原来按照《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后因失业无能力按期足额偿还,前妻知道该笔借款后又提出离婚,现需要支付两个小孩的抚养费等费用,特向法院提出请求,能否分期支付涉案执行款。

在接受询问时,何某某主动告知法院已找到新的工作,马上可以领取第一笔薪水,希望法院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更希望保留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执行法官同其工作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了解何某某薪资水平,后该单位负责人赶至法院,告知何某某系单位的特殊工种,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为了挽留人才,该单位负责人提出先行预支何某某两个月的工资,用于偿还该笔债务和家庭开销,并希望法院能帮助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天宁法院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考虑到何某某态度诚恳,并有分期偿还的能力,主动同申请执行人沟通,并最终促成了执行和解。

在组织双方执行和解过程中,何某某将预支的工资1万元偿还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了分期还款方案。令执行法官意料不到的是,次日,何某某主动打来电话,称回去后同家人协商,觉得欠钱总是不好的,家人也表示欠自家人的钱可以慢慢还,欠外人的钱总是要还的,家里人愿意凑钱帮助其一次性还清债务,希望申请执行人可以减免部分罚息。挂断何某某电话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何某某的想法,申请执行人表示何某某若能在三日内还清19万元,可以申请为其减免部分利息和罚息,并出具结案申请。

得知申请执行人提出的上述执行方案,两日后,何某某遵守承诺,带着家人凑齐的19万元现金一次性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为法院高效执行点赞。执行法官当场向何某某送达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给予证明 ,帮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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