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或企业提供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贴息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拓展市场……这是华商报记者从8月10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内容。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或企业提供贴息担保贷款


(相关资料图)

8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贺军平、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迪、陕西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张武新、陕西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渤海出席,解读《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贺军平表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数据分析,牵头制定了全省《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旨在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兴办实业、带动就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和保障。”

《若干措施》具备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通道、一个环境、三大支持、三项保障”等方面。打造两个招引通道:一是及时发布各行业支持返乡创业政策,精准摸排在外人员发展情况和返乡创业意愿,建立外出人员联络机制,打造镇村招引通道;二是发挥驻外机构、商协会等社会资源,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针对陕籍在外创业人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打造县级招引通道。

“一是在资金支持上,发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奖补;二是在金融支持上,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或企业提供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贴息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返乡创业企业的农业产业予以一定保费补贴。”贺军平介绍。

三项保障则是指,在用地保障上,旧宅基地腾退节余指标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指标,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创业生产经营;在科技保障上,推进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乡镇全覆盖,选派千名“三区”科技人员,对口帮扶县域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公共服务保障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迪介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一定比例的贴息。

“截至2023年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0490.69亿元,同比增长13.43%,高于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3.33个百分点。”刘迪说。

刘迪介绍,截至2023年7月25日,全省为创业企业、个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有18家,直保在保余额15.05亿元,在保户数3445户,其中,创业企业融资担保直保余额10.39亿元,创业企业融资担保直保户数359户,创业个人融资担保直保余额4.66亿元,创业个人融资担保直保户数3086户,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实现了低费率服务,准公共服务作用发挥明显,为返乡创业企业及人员提供了融资增信支持,畅通金融服务毛细血管,推动乡村振兴。

陕西省商务厅: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拓展市场

陕西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张武新表示,将加快推进县域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同时,鼓励发展农村电商,搭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平台,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拓展市场,提升农产品网络销售规模。截至目前,上半年全省累计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12599人次,新增网商864户。

张武新说,为了让返乡创业人员有更好的创业环境和生活保障,省商务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要求,推进创业服务和简化审批。让返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我省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让创业人员和其家人享受到同城化的优质公共服务,其次,还将加强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政策咨询,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提升创业能力,增强创业信心。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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