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5点40分左右,杭州登云路上吉祥半岛某幢2单元南侧单元门口,一位68岁大伯骑电动三轮车带着外孙女回家,刚到单元门口,一只哈士奇突然从楼上掉下来,砸到大伯车上,王大伯和外孙女被砸伤,送到骨伤医院住院治疗。

澎湃新闻从拱墅区公安分局了解到,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关键需要甄别狗是被主人“抛”下楼的,还是自己跳下来的,“如属于高空抛物,将涉及刑事;如果证实家里没人,狗自己跳下楼,狗主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伤者协商解决”。

今天下午,事发小区某幢2单元门口,一些居民说,之前也看过这条狗,多位居民形容说,这只狗如果两只脚站起来,有成人那般高,几十斤重,经常看到狗的主人牵着在小区遛弯。不过这些居民至今不太相信,狗怎么会掉下来砸到人?

起先大伯女婿陈先生也不太相信,当时邻居告知他岳父被狗弄伤时,他以为这只狗可能是从哪里地方突然窜出来,“谁会想到是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的。”

“狗掉下来之后,据说当时就跑了,听当时在场的人说这只狗掉下来后,腿也砸伤了,一瘸一拐。”

不幸中的万幸,因为三轮车上装了顶棚,减缓了狗的冲击力,虽然事件导致老人和孩子受伤住院,但无大碍。另据狗主家人的说法,狗没什么大事,现在已经送到朋友家去了。这条高空落下来的狗是哈士奇,体型比较大,其他居民称“几十斤是有的”,至于狗是怎么从24楼落下,现在答案并不明朗。

哈士奇虽然是从高空坠落,但狗不是建筑物、构筑物等物体,故本案不适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规定,而应适用饲养动物侵权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害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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