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近日,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老挝银行分别签署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人民银行表示,上述安排将有利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中国与老挝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曾在今年8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7月底,我国累计与2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在1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量、影响力稳步提升。【实习记者 许予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