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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苏州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行动支部、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姑苏区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联合开展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342820尾鳙鱼鱼苗被放流至阳澄湖水域。

此次放流经费源自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赔偿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约3.5万元,这是自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以来,阳澄湖第二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依法进行生态补偿。此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旨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补偿性修复因违法行为而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下阶段,“长江禁捕”行动支部将持续坚持严厉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切实加强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强化落实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措施。通过践行“支部在一线行动,党员在一线锻炼”,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禁捕一线,营造良好的长江禁捕作战氛围,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长江禁捕深度融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梅方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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