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该条例的出台将填补苏州市平安建设的地方立法空白,系统集成苏州多年来在平安综治、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并加以固化,为新发展阶段的平安苏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次上会审议的《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风险防范、重点防治、社会参与、监督保障及附则等六个部分。《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以较完备的体例对多层次、多部门共建共治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及参与主体的职责加以规范,对“苏城善治”亮点举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八心工程”特色内容加以明确,为平安建设工作中一系列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提供基本遵循。《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践行共享理念,创新政社互动、多元共治机制,引导和鼓励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加服务社会、防控风险、化解纠纷等工作,为公众参与平安建设提供法律依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