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并采用通讯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ZHIXU ZHOU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淑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津贴)及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7、8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昱申、葛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