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就业帮扶工作,近日,市人社部门面向全市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在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基础上,市人社部门拓展就业帮扶对象范围,将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中离职退工的失业人员,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内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实施“一人一档”“一对一”帮扶。根据帮扶人员就业需求、技能水平、职业能力等情况分级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推荐、政策宣传等就业援助服务,并定期跟踪就业情况、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形成帮扶档案,加强跟踪管理。
此次专项行动将充分发挥人社基层平台作用,全面摸排重点人群基本情况,通过微信推送、短信群发等方式,引导有就业帮扶需求的重点群体主动到常住地社区(村)登记,鼓励通过“苏州人社”及各地人社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自主、便捷进行登记;强化“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保登记等数据筛查比对,动态掌握重点行业失业群体情况,精准筛选重点人员。
市人社部门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将结合就业困难群体需求定期定向推送;在各类传统专场招聘的基础上,利用“就在苏州”及各地线上招聘平台,加强困难企业职工信息与拟招聘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的有效对接,开展用工调剂;因地制宜加大防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等的开发力度,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市场化参与机制,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支持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服务,提升服务能级。同时,继续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及时解答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问题,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畅通劳资双方沟通渠道,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对有培训需求、符合条件的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市人社部门将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就近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跨就业地、居住地参加培训的,考核合格后,由定点培训机构开班备案地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相应的培训补贴资金;对需求量较大的专业(工种),各地可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实行送教进社区。
专项行动将进一步用好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就业困难群体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单位,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提升就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等办事便捷度,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就业帮扶到位、资金发放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