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3月25日发布,2022年3月24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截至3月24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3例为普通型,2例为轻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1例。所有106例感染者中,江宁区90例、秦淮区7例、栖霞区6例,江北新区3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男,32岁,居住于江宁区汤山街道作厂馨苑北苑,18日起居家隔离,20日起集中隔离管控,2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男,5岁,居住于江宁区汤山街道作厂馨苑北苑,18日起居家隔离,20日起集中隔离管控,2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例无症状感染者系此前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家人),近期活动轨迹未离开其所在小区或隔离点。目前均已转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情况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男,41岁,3月9日乘坐HU726航班由俄罗斯(海参崴)到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入关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24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苏州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6号通告

3月24日0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3月10日至24日,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4号通告要求,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及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明确之前,居家等待,不随意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无症状感染者50   

系无症状感染者48的密接,为姑苏区某卖场经营人员,住址为姑苏区平江街道塘坊苑。

3月18日,北园新村。

3月19日至23日,苏州现代农产品物流园南环桥市场,有机源生鲜大卖场。

3月23日,北张家巷新弄堂14号。

3月24日,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51

系往返上海蔬菜贩运人员,住址为常熟市董浜镇东盾村。

3月18日,先后在滨河嘉园、董浜东巷门路边、华青路边、东张龙桥村娄石路边、吴市周家桥、徐市客运站附近、珍门前浜蔬菜大棚附近收菜。

3月19日,先后在华青路边、徐市东归市路蔬菜基地(秾韵果蔬专业合作社办事处)收菜。

3月20日,梅李镇新丰村警务室往北约200米蔬菜大棚收菜。

3月21日,吴市金桥商店购物。

3月22日,董浜镇里睦加油站加油、徐市曹家桥附近收菜。

3月23日,何市街一湾清泉渔具店,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52

系无症状感染者45的儿媳,为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吴江区黎里镇汾湖理想城。 

3月18日至21日,居家健康监测。

3月22日,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53

系无症状感染者45的孙子,为吴江区汾湖某小学学生,住址为吴江区黎里镇汾湖理想城。

3月18日至21日,居家健康监测。

3月22日,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54

系无症状感染者45的孙女,住址为吴江区黎里镇汾湖理想城。

3月18日至21日,居家健康监测。

3月22日,集中隔离。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南通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号通告

3月24日0时至24时,南通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本轮疫情(3月4日)以来,我市无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

截至3月25日8时,共排查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在本市的密接58人、次密接81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相关场所物品和环境样本188份,其中5份样本阳性(浴场环境、货车门把手等,隔离房间的桌面、地面、洗手池台面),其余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累计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767平方米。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附后)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涉及风险点位

无症状感染者7:

男,26岁,蔬菜供应商,系3月24日第15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6的家人。

3月16日-22日,每日在我市的行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6相近。连续7天接受G40沪陕高速海门悦来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18日-21日,启东市(南阳镇武陵村)、海门区(开发区建南村27组民生路附近大棚、悦来收费站南1公里处大棚、临江镇立周村大棚);

3月19日,海门区悦来镇凤阳村4组、三阳镇斜桥市场往西1000米左右兰州拉面馆;

3月22日,海门区三阳镇佰亿达轮胎修理店、轮胎修理店西侧弄堂民乐浴室、斜桥市场往西1000米左右兰州拉面馆、新东方超市。

3月23日,10:00左右其一家三口抵达G40沪陕高速海门悦来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接受新冠病毒抗原和核酸“双采双检”,其母亲抗原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其和父亲闭环转运至海门区隔离点集中隔离。

3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无症状感染者8:

男,44岁,蔬菜批发商,系3月24日第15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5的家人,租住在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31组。

3月18日-21日,连续4天接受沈海高速竹行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18日,海门区(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万中村31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三其村大队部前大棚,麒麟镇广南村12组大棚,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启东市(通兴镇村介秀南路大棚);

3月19日,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小胖生鲜超市、包场镇浜北村四组大棚、刘浩镇六东村10组大棚、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万中村31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常久加油站,麒麟镇广南村12组大棚,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

3月20日,海门区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三其村大队部前大棚、汤家加油站(海门区汤正公路31号)、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海门天补大棚、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

3月21日,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小胖生鲜超市。

3月22日,根据社区管控要求在海门区隔离点集中隔离并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无症状感染者9:

女,48岁,从事蔬菜种植贩卖工作,租住于通州区金沙街道金北村54组。

3月23日21:00,从外地携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驾车抵达启扬高速通州西亭出口,接受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阴性)。后回金沙街道租住地,严格居家隔离。

3月24日,居家隔离时接外地公安部门电话,被告知其3月23日5混1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随即向社区报告,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通州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并采样检测。3月24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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