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调解,经法院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62,031,320元以及违约金508,769.16元,合计人民币62,540,089.16元(暂计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按期足额收到与江西巴特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后支付的第一期货款1,000万元和诉讼费用122,575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的内容,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已达成一致,本次达成的调解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截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按期足额收到与巴特威公司达成调解后支付的第一期货款1,000万元和诉讼费用122,575元,目前调解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本次诉讼事项调解协议若按期履行完成,公司能够收回全部应收账款,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若后期巴特威公司无法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条件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届时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剩余未收款项,公司将通过司法程序,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跟进巴特威生产经营状况,积极督促付款,并密切关注《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该案件的后续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巴特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特威”)于2020年7月24日签署了编号为BTW-HC20200724的《机器设备采购合同》和2020年8月5日签署了编号为BTW-HC20200805的《机器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就以上合同应收账款事项于2021年12月29日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苏0591民初17398号】。
该诉讼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1)苏0591民初17398号】,民事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江西巴特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0,031,320元,具体付款时间如下:2022年3月25日前支付1,000万元;2022年4月15日前支付1,000万元;2022年5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支付500万元,合计3,500万元;余款5,031,32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
(二)若被告未按期足额给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60,031,320元限额内的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视为立即到期,原告有权就60,031,320元限额内的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立即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给付后双方就本案再无纠葛;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77,250,保全费5,000元,合计182,250元,由原告负担59,675元、被告负担122,575元。被告应负担之款项122,575元于2022年3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
三、诉讼事项涉及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内容,截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按期足额收到与巴特威公司达成调解后支付的第一期货款1,000万元和诉讼费用122,575元。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的内容,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已达成一致,本次达成的调解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截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按期足额收到与巴特威公司达成调解后支付的第一期货款1,000万元和诉讼费用122,575元,目前调解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本次诉讼事项调解协议若按期履行完成,公司能够收回全部应收账款,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若后期巴特威公司无法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条件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届时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剩余未收款项,公司将通过司法程序,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跟进巴特威生产经营状况,积极督促付款,并密切关注《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该案件的后续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