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
近期,上海、青岛、连云港、西安、杭州等地疫情多点散发。为做好姑苏区当前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现提醒姑苏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如下:
1.对有上海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来(返)姑苏区,并仍在区内居住的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后11天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各单位、社区、酒店、建筑工地等要严格落实上海来(返)姑苏区人员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和健康码,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3.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或地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若发现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 故意隐瞒、未及时报备或不遵守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市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